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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强化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5-01 20:23:37
编辑: 久治新闻网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清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党委(党组)、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早部署、早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制定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规守纪,营造崇廉尚俭、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在清明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以及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券;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以及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公款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电子礼券红包、消费卡等有价证券;严禁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报销节假日期间因个人事宜产生的费用。严禁利用职权影响减免个人门票;严禁私车公养或公款报销私家车产生的费用。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单位节假日期间易发生的“四风”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突出重点,严格监督。县纪委监委将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受理监督举报。对违反有关纪律要求的严肃查处,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

  久治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举报:0975-8331084

  监督举报网址:http://qinghai.12388.gov.cn/guoluo/jiuzhixian/

  中共久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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