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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久治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6-30 10:31:07
编辑: 久治新闻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制定2017年度久治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现将《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久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代)

  2017年6月13日

  久治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制定2017年度久治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情况及诱因

  久治县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冻融等。绝大部分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及生态环境构成危害及潜在威胁。引发地质灾害的原因:一是地形地貌特征及地质构造因素;二是人类工程活动(如开矿、修建公路、切坡建房等)。去年,全县没有发生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二、2017年地质灾害类型、重点区域及诱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类型

  结合以往年份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分析,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仍将以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灾害为主。

  (二)地质灾害防灾重点区域

  2017年度,我县地质灾害防灾重点行业,主要是公路建设、寺院建设;重点对象是寺院和学校及部分乡镇。今年初,我县在对县域内的砂石料厂进行摸底调查发现,花至久公路沿线建设工地、违法砂石料厂在主河道、山体挖砂采石,改变了地形地貌,改造了河道走向,在面临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危胁的同时,还面临着崩塌、滑坡等灾害的侵袭。寺院建设中,对地质灾害危险性不做评估,原有地形地貌遭到人为破坏,造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发生。可以说,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有客观条件的原因,但大部分原因还是人的因素在起主要作用。

  (三)地质灾害引发因素

  一是强降雨。强降雨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的主要自然因素。6-9月份为我县主汛期,属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二是不规范的人为工程活动,即人为因素。修建公路、露天采矿、建房等工程建设切坡、开挖山体坡脚及工程施工缺少防护或防护不当等人为引发的崩塌、滑坡、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地质灾害。这也是引发我县近年来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

  三、2017年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省地质调查局对我县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情况调查,全县潜在地质灾害危险点(包括不稳定斜坡)共有55处,威胁总人数为2400人左右,潜在经济损失为11197.94万元。泥石流危险点42处,大型险情等级有2处,中型险情等级有23处,小型险情等级17处;滑坡危险点1处,险情等级为大型;崩塌危险点1处,险情等级为大型;不稳定斜坡危险点11处,其中大型险情等级有2处,中型险情等级3处,小型险情等级6处。

  (一)泥石流基本特征

  境内泥石流险情以中小型为主,也是分布最多的地质灾害类型,流域面积一般在0.48—10km2,最大为26km2,最小为0.16km2,流域面积较大的泥石流分布于满塔玛河上游地区,其山体坡度相对较小,为25—30°,总体坡降100‰左右,堵塞程度轻微,沟口扇形地较完整,扇面冲淤变幅不大,补给长度比40%左右。该类泥石流补给、流通、堆积区清楚,泥石流类型为水石流,其发展阶段多为发展期向衰退期过渡阶段,易发程度以低易发为主。流域面积较小的泥石流主要分布于近巴颜喀拉山山脊的两侧的赛池河、穷纳河,以坡面泥石流为主,部分地段呈多而小密集的群发性。普遍为沟道长度短,切割深度0.5—2m,坡降较大,在300—600‰间,所处地区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为中等—严重程度,可快速冲刷形成大量的固体物源。该类泥石流多处于形成期,除有小规模淤高堆积扇面外,其补给、流通区界线不清晰,尚处于形成过程中。规模以小型为主,发灾频繁,多为中易发,泥石流类型为水石流。区内泥石流类型分为泥石流、水石流型两种,其中以水石流为主,占89%,泥石流较少,占11%。

  (二)不稳定斜坡基本特征

  不稳定斜坡是县内分布较多的灾种,斜坡多以人工、岩质斜坡为主,斜坡坡高相差较大,在3—600m间,坡度为30—70°,坡长多小于300m,以中小型为主。县内不稳定斜坡岩体裸露,节理裂隙发育,冻融及风化较为严重,多数坡面岩石松散破碎,小型滑塌极为发育,时常有剥落、坠落发生。个别人工边坡开挖后,随坡体应力逐渐调整、释放,在其后缘已产生贯通性较好的卸荷裂隙,整体变形破坏严重,处于极不稳定状态。

  (三)滑坡

  县内滑坡仅有1处,位于东总寺,为岩质滑坡,滑坡规模为中型,稳定性较为稳定。

  (四)崩塌

  县内崩塌仅有1处,位于东总寺,崩塌规模为小型。稳定性分析为较稳定,在暴雨、震动、开挖坡脚等作用下,极易滚动,对寺院构成危害。

  四、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大险情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和监督检查等各项事前防范避灾责任、措施的落实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以人为本、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分级启动、科学施救。二是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三是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地质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二)防灾方案

  成立以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的做好监测、预防及治理等工作。

  1.地质灾害调查

  (1)省地质调查局已完成久治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项目。对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详细调查,尤其是要把寺院、学校、乡镇、移民区及公路沿线等地区做为调查的重点。

  (2)县国土资源部门汛前要组织人员对本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重要灾害点,逐一进行现场踏勘、核查、核实其位置、类型、危害、险情等情况,并依据排查情况,对隐患点及时更新。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大中型或特大型以上的危险灾害点,报请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员协助调查。

  2.监测与巡回检查

  (1)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护区段,由所在乡镇、村负责日常监测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及要求。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2)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要防护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一般不少于2-3次,重要地区、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检。

  (3)监测期间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

  3.开展专项治理

  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对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由诱发地质灾害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治理费用。对采砂点、建房区等部位存在的地质灾害,责成业主承担治理责任,不能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治理的责任转嫁到政府身上。

  4.预防、预报、预警

  (1)各地对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避让,对危及城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重要交通等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要制定治理方案,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因工程建设或可能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责成并监督建设单位提出防治措施并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暂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的;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的;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者有其他明显征兆的。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要组织专业人员进一步调查论证,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

  预警分三级:

  一般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重要级预警:由州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5.应急准备与避险

  (1)对预警点,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和防范技术指导。一般性预警和二级预警由县或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出人员,重要级预警协调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出人员进行指导。

  (2)预警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组织制定避险、抢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出现异变级、临界级险情,要迅速组织群众撤离避让和财产的转移工作,并做好灾害影响范围内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

  6.应急响应

  当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响应。

  (1)灾害速报。速报时限要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和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要在1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时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速报的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伤亡和失踪的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采取的救援措施,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

  (2)应急响应开始。出现特大、大、中、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或险情情况提出应急防灾减灾对策,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等措施。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情和损失进一步扩大。

  (3)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7.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县国土资源、安监主管部门要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交通、水利、通信、电力、建设等部门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急需;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抚恤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与当地驻军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请求驻军提供救援支持。县国土资源局要按速报制度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速报灾情。

  8.工作要求

  (1)提前部署,预防为主。各乡镇要结合县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掌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并结合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形成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危害程度,进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认真编制本行政区域《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划定预防区域,列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提出防治措施,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地质灾害监测、勘查、防治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的行业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行业及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凡企业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企业法人为责任人,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以所在乡镇负责人为责任人,切实把灾害隐患点的长期监测和应急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人,认真抓好汛前防灾措施布置检查、汛期防灾措施落实督查、汛后防灾成效验收等各个环节。其他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做好各自工作。

  (3)群专结合,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已发现较严重的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及有关单位应成立监测小组,确定监测责任人,明确工作方法及内容,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做好原始记录,掌握灾情动态,为预防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要将涉及地质灾害的《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居(村)民手中,让受灾害威胁的居(村)民明白灾害即将发生的征兆以及灾害发生时的撤离路线和应采取的自救措施,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

  (4)完善制度,加强监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确保地质灾害灾情及时如实上报。对地质灾害频率高,潜在隐患大的地区,要加强监测,密切注意地质灾害载体的动态变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出应急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5)落实经费,加大投入。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安排与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的调查和应急防治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和专门治理,受灾情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参与。因自然原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符合国家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申报条件的,积极争取项目进行治理

  (6)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协助同级政府部门落实好群测群防工作,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责任,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围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目标任务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内容,做到有领导、有预案、有资金、有监测体系、有联络员、有制度、有宣传、有气象预报、有器材、有培训等,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

  (7)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灾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标语、图片等形式,大力宣传防治灾害的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在重点防灾点(段)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提醒周边及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2017年汛期值班单位及电话

  1.果洛州国土资源局

  电话:0975-8381008、8383809 18909757470 13909758566

  传真:0975-8381008、8383809

  2、县地质灾害挥部值班电话:0975-833146 15909755577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975-8331897

  18609755896(手机)

  3.久治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975-8331465 15909755577 13897155977

  县防汛指挥部值班电话:0975-8331465 15909755577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975-8331897 18609755896

  白玉乡防汛联络方式:13909755505

  门堂乡防汛联络方式:14797055551

  索乎日麻乡防汛联络方式:13909785288

  哇尔依乡防汛联络方式:13897155113

  哇赛乡防汛联络方式:13619755333

  智青松多镇防汛联络方式:1390975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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