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少数民族诉讼权益和及时满足当地牧民群众对双语裁判文书公开的需求,久治县人民法院组织本院藏汉双语翻译人员,对裁判文书进行详细的翻译,于2017年4月14日,依法同步公开藏语生效裁判文书,成为久治县人民法院首个同步公开的藏语裁判文书。
中国宪法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基层边远地区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双语裁判文书成为了少数民族群众的迫切需求。久治县法院不断加大双语裁判文书翻译队伍,加强藏汉双语法官人才培养,保障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诉讼的权利。